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最新版-北京星赞传奇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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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禁止制作经营载有下列内容的节目:(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5)宣扬邪教、迷信的;(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持证机构应严格按照许可证核准的制作经营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禁止以任何方式涂改、租借、转让、出售和伪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制作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和章程等发生变更时,持证机构应报原发证机关履行变更审批手续。终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应在终止后1周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广播电视节目由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广播电台、电视台不得播放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的单位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广播电视节目由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广播电台、电视台不得播放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的单位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因此,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在播放非本机构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时,应认真遵守以下各项规定:(1)认真审验各项手续。要严格按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所播节目提供机构的许可证手续或批准文件,要确保所播节目具备合法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动画片发行许可证、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或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对于未按规定提供合法批准文件或相应发行许可的节目,坚决不得安排播放。取得合法授权。各播出机构在购买已经取得上述合法批准文件或相应发行许可的节目时,还须同时取得著作权持有者的合法播出授权,并依合同、协议在授权许可播放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进行播放。未取得合法播放权利的节目,一律不得安排播放。(3)要认真落实节目“三审制”和“重播重审”制度,确保节目内容导向正确,坚决杜绝播出存在违反《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规定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有关规定内容的广播电视节目,尤其是影视节目。首先,上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办事服务——办事指南找“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这一项;其次,进入后,左侧滑到“申请材料”,即可看到需要的材料清单;最后,准备好材料后,前往北京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纸质材料即可。不需要网上预约。具体需要注意些什么,请翻看我写的文章,里面有全面介绍。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王廿一viola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办理:在京的中央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报广电总局审批;其他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审批机关应在收到齐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法律依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六条,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和工作场所;[2](三)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机构应当向审批机关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报告;(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四)主要人员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五)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六)办公场地证明;(七)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您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报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4.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6.办公场地证明; 7.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注意事项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不少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